第十八条

有效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制定交通疏解方案、交通堵塞应急处置方案。

交通疏解方案应当在实施前及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