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销售、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和安全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电梯的范围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除外。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改作公共使用的,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电梯管理责任人,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