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三章 公路养护第二十四条有效因公路养护、施工需要确定料场和取土、取水处时,沿线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协助。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