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商事登记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商事登记,是指申请人为设立、注销商事主体资格及变更相关事项,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由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并公示的行为。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