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在政府禁止的区域或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