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1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在政府禁止的区域或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