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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条例
第七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种质资源的国家统一编号和名称。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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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