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条例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种质资源保护、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