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学校等教育机构应当将慈善文化纳入教育教学内容,通过多种形式传授慈善知识,开展慈善实践活动,培育慈善理念,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

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与慈善组织合作,开展慈善理论研究,建立慈善人才培养基地和学生实训基地,培养慈善相关专业人才。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