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规则/第二章 代表建议的基本要求和提出第六条已废止代表应当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围绕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围绕关系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监察委员会、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