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规则/第二章 代表建议的基本要求和提出第十一条已废止代表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由大会秘书处负责受理,进行分类、整理并提出交办意见。闭会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受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