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与保障条例/第三章 保障机制第五十四条有效鼓励引进社会资本和增加信贷投放,参与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法规 ·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