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湘湖旅游度假区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度假区管委会应当完善湘湖度假区内的道路、停车场、码头、船舶停泊区等交通基础设施,并建设必要的车船污染物接收装置。度假区管委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设置界桩、路标、景点标志和安全警示等标识、标牌。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