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湘湖旅游度假区条例第十八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湘湖度假区内擅自砍伐林木、迁移古树名木、占用绿地。因湘湖度假区建设或者景观改造确需砍伐林木、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占用绿地的,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有关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度假区管委会的意见。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