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对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