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开展烟草促销、赞助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