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县人民政府对在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