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容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实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持县人民政府城镇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准运证,到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准运证的,建设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城镇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准运证不得伪造、出借、涂改、转让、买卖。地方法规 ·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