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八条已修改促进家庭教育发展,应当建立家庭实施、政府推动、学校指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