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能源价格改革,实行有利于节能的能源价格政策。对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和其他主要耗能行业的企业,按照淘汰、限制和鼓励分类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