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技术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作为政府科技投入的重点领域,支持科研单位、企业、个人开展节能技术应用研究和重点行业共性、关键节能技术研究开发,支持开发和利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水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