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第三十条有效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专职能源管理岗位,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