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有效用能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控制新增能耗,降低能源消耗,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防止能源浪费:(一)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二)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奖惩制度;(三)加强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实行能源成本控制管理;(四)建立健全能源计量、检测管理制度;(五)建立月度能源消费统计台账和能效水平对标、能源利用情况分析制度;(六)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