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加强本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管理,组织实施能源消费统计、能源审计和节能目标考核,开展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