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对在泸州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地方法规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