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并制定评审规则。专家委员会由酒业、规划、环境保护、文化和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参与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规划、评审、认定和评估等相关工作,所需费用由市人民政府承担。地方法规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