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十三条有效风景名胜区内从事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第十一条规定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管委会审核后,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管委会审核的,有关部门不得作出批准决定。超出审核文件进行建设的,按照未经审核处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