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铁路运输企业负责铁路运输、设备质量、铁路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运营食品的安全管理和铁路职工劳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铁路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公开涉及铁路安全相关工程建设业务的办理渠道、流程和期限。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