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湿地保护若干规定第四条有效湿地保护应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