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湿地保护若干规定第三条有效本规定所称湿地指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和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海域,包括滨海湿地、库塘湿地、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原生地等自然湿地和人工湿地。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