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在服务提供、人员配备、资金使用等方面加强对城乡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扶持,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