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和促进职责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