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第三章 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第三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有针对性、便利可及的公共文化服务。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