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质量促进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中小微企业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制定实施产品研发、标准升级、精益生产、工艺改造、智能化提升、互联网融合应用、商业模式创新等支持措施,促进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