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五章 安全和应急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位依法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确保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