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省行政区域内电信设施的规划建设、安全保护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电信设施,是指直接为社会公众提供电信服务并实现电信功能的通信设备、通信线路和配套设备。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