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对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及其他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检举、控告的权利。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