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领导,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服务体系。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