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鼓励企业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考核体系和奖励分配机制。

企业可以通过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方式激励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的激励措施,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