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鼓励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开展跨境、跨区域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技术交流合作和技术贸易往来,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在自治区内转化。

鼓励国际、国内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自治区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对其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