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促进与保障第二十条有效市、县(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应当建立文明行为表彰奖励制度,支持和推动各种形式的群众性创建活动。鼓励和支持按照规定设立民间道德奖项,对有关文明行为进行奖励。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