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二十一条已修改本守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9月17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24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