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防教育条例/第三章 国防教育内容与形式第十三条有效国防教育应当向全社会普及,重点对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开展国防教育。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