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公布和解释第二十八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法规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18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