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违法本条例规定,未依法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