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条例/第四章 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单位和个人科学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提高太阳能利用普及率。科学有序推进公共设施和商业建筑屋顶、个人家庭建设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