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条例/第二章 气候资源探测第十三条有效气候资源探测应当执行国家气象探测标准和规范,使用经审查合格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和经检定合格的气象计量器具。气候资源探测活动应当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