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三条有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年度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