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城镇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镇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和标准,根据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修订,并对城镇绿化养护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地方法规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