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已废止

业主应当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并对装饰装修工程进行现场巡查和监督。业主应当予以配合。

地方法规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